真師
虎父無犬子
尋根
祖師的禮物
衣著道服
第一,不冠法服,不得登壇入靜,禮願啟請,悔過求恩。
第二,不冠法服,不得逼近經戒,講說念誦,看讀敷揚。
第三,不冠法服,不得持奉齋戒,受人禮拜,飲食供養。
第四,不冠法服,不得禮拜師尊長德,及受弟子禮拜。
第五,不冠法服,不得出入所居,人間遊行,見諸凡人。
第六,不冠法服,不得祝禁符劾,章奏表啟。
第七,不冠法服,不得覲見國主、父母,及諸世民。
第八,寢息休暇,當脫法服。
第九,沐浴浣濯,當脫法服。
第十,大小便曲,當脫法服。
第十一,泥雨濁穢,當脫法服。
第十二,供養給使師尊、父母,勿脫法服。
第十三,檢校修造,一切功德,勿脫法服。
第十四,檢校營造,齋供花果,勿脫法服。
第十五,檢校種植,勿脫法服。
第十六,非枷獄病苦,勿脫法服。
第十七,手足不淨,勿犯法服。
第十八,器物不淨,勿犯法服。
第十九,牀席不淨,勿犯法服。
第二十,車輿不淨,勿犯法服。
第二十一,裸露身形,勿犯法服。
第二十二,鳥獸蟲魚,勿犯法服。
第二十三,口氣臭穢,勿犯法服。
第二十四,非同學弟子,勿犯法服。
第二十五,始欲出家,先備法服。
第二十六,欲受經戒,須備法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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